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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干扰手机以防考场作弊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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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冰
2005-07-11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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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干扰手机以防考场作弊是否违法
郭敬波 郭云铁
近年来,高科技手段被运用到考试作弊之中,利用手机、传呼机传递试题、答案的作弊方法在各种考试中“大行其道”,令监考人员防不胜防。前不久陕西省人事厅和财政厅在一次全省考试中使用了无线干扰设备,令作弊者“美梦”破灭。
据了解,该次考试在全省11个考区进行,近3万考生参加了考试,为排除外界干扰,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在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下,在省级考点和咸阳考点首次放置手机干扰设备,考场中的手机和传呼机都成了“哑巴”,打不进来,也打不出去,令作弊者无计可施。该做法得到了广大考生的普遍赞扬,他们表示这种做法值得在全省各种考试中推广。
其实陕西省在考试中利用干扰器防手机作弊的方法并非首创,去年,东北大学也曾使用干扰器来防止学生在期末考试中作弊。由于东北大学设置的干扰器不仅将考生的手机信号完全屏蔽,其干扰范围内的所有手机都无法使用,部分手机用户和通信公司将此情况反映给了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东北大学私设干扰器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并责成沈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此事展开调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随着手机功能的增强,一些人利用手机的拍照功能、短信功能,可以把试题或答案很快地传出或传入考场,这种作弊方法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被监考老师发现。在考场周围安装干扰器可以有效地防止考生利用手机作弊,但同时也会殃及周围的人正常使用手机,对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构成侵犯。那么如何来调整这些利益冲突?对安装干扰设备我国法律有什么规定?考场上该不该安装干扰器?
宪法权利大于纪律
有考试就有作弊,考场作弊的历史和考试制度的历史一样久远。在电白高考舞弊案中,不仅出现了专用的手表式BP机,还有些考生将手机耳机绑在袖子里,考试时将手靠近耳朵假装思考,实质在听通过手机传来的答案。而无线电干扰装置可以有效地防止这种作弊行为的发生,从这一点上来说,在考场安装干扰器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干扰器的干扰范围并不只对考场以内的考生通讯设备造成干扰,特别在现在干扰器生产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干扰器攻击的并非是一定范围内的通讯终端,而是攻击通讯商的发射基站,所以往往会造成考场周围的手机也无法正常使用。
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所以,通信自由应该是一项宪法权利。毋庸置疑,影响他人手机正常使用是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那么考场作弊行为是否关系到国家安全呢?不同国家对此定性不同。据新华社报道,美国执法部门5月7日在国内13个州以及首都华盛顿逮捕了58名在托福考试中作弊的外国留学生,所有被逮捕的学生都面临阴谋欺诈的指控,如果指控成立,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的处罚。美国司法部官员在声明中说,在托福考试中作弊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看来在美国确实把考试作弊上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的高度。而在我国,对考场作弊行为一般只定性为违纪行为,对偷盗试卷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从国内的几则判例来看,是定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而本罪在我国刑法中归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而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所以,在目前干扰技术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用干扰器防止学生手机作弊的做法不宜推广,以免为执行纪律却违反了法律。
干扰器使用有限制
实践中,手机干扰器不但在防止考试作弊中使用,一些医院、加油站、影剧院等也私自安置该设备,用于暂时解决手机信号干扰医疗电子设备、加重加油站设备隐患等问题。
目前大多数单位和场所安装的手机干扰器大多没有型号和设备制造单位标志,未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按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这些均属非法行为。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干扰无线电业务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2001年有关部门又下发《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行为。
条例第四十四条还规定:违反本条例,给国家、集体或者个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追究或者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人的行政责任。
按照规定,生产和销售手机干扰器的企业必须获得省以上国家保密局的授权,并到省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除极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安装和使用通信干扰器。出现特殊情况(如保密机关需要安装和使用),购买和使用手机干扰器必须出具省国家保密局的证明,首先要采用经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鉴定、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且向所在地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安装使用。
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手机干扰器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种行政许可行为并不是任由无线电管理部门自由裁量,随意许可,而只是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资格和行使权力的条件进行审查核实。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考试中该不该使用手机干扰器,以及在哪种级别的考试中可以使用手机干扰器,缺乏具体的规定,所以从行政许可层面上来说,在考试中使用手机干扰器也缺乏法规支持。
如何打造诚信考试
对东北大学设置手机干扰器防作弊事件,有人发表评论认为:在讲究人性化的今天,现代化的通讯设施要用到它该用的地方,不要挖空心思用现代化的设备“对付”学生,事实上干扰器把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干扰”光了,即使干扰器能起到“干扰”的作用,它只是干扰了居民的生活,干扰器首先干扰了学生自尊心和人格的塑造。
那么仅仅依靠考生“诚信”真的可以防止作弊吗?从实践来看,成效并不显著。为了让广大考生强化诚信考试意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今年全国723万考生都签署了“诚信考试承诺书”。但种种迹象表明,协议的签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高考作弊现象仍在很多地方发生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种“诚信协议”后面并没有法律责任支持。只有在法律和法规上下功夫,把主动的签订协议和被动的违约处罚结合起来,才能避免形式主义。
我国是一个考试大国,期中、期末、招生、毕业、晋级、晋职,还有英语、计算机、职称等专业资格考试。考试几乎伴随着人的一生。而且每一个考试的结果,对应试者都非常重要,它甚至像一个个台阶决定着你以后的发展和前途。所以严肃考纪,公平竞争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手机干扰器这样的防通讯工具作弊设备,并不是说就不可以用,用的目的是为了将来不用,但问题的关键是首先要对该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改良,不能考生、居民,场内、场外一并干扰,另外就是要完善我国的有关考试制度,完善教育法律体系,为考试中是否可以使用干扰器,哪一级考试可以使用做出规定,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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