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抢修要求必须加班我能拒绝吗
编辑同志:
我是某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去年9月由于生产设备发生故障,车间全体停产抢修,所有的职工都需加班。我因为小孩需要照顾,不能加班。公司指出,我的岗位职责与抢修有关,不参加加班将影响整个抢修,要求我必须加班。我认为,加班加点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我不愿加班不领加班费,单位不能强制要求我加班,所以最后我没有加班。公司决定扣发我半年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的处罚。我不服,准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予以公正裁决,我的要求会得到支持吗?
谢进
谢进同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均衡组织生产和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若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须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而且每天不能超1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同时,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显见,国家不提倡加班加点,但不禁止。允许加班加点,但有条件,须有一定的原因还得征求工会的意见,但在特殊情况下,则企业有权安排加班加点。职工也应当服从企业的安排,同时,职工有权获得补休或者较高的工资补偿。就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你应该服从安排,你的申诉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苏晓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