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论坛
排行榜
最新帖子
管理团队
应用
风格
搜索
晨风暮雨
心无涯
社会大视野
世间万象
查看帖子
主题:
[转帖]在拍卖行拍到假货拍卖行应当承...
暂无回复
上篇
返回版面
下篇
发表新主题
发起投票
回复此主题
1
复制本帖地址
ruobing
2005-02-20 21:43:13
阅读:1375次
回复
只看此人
楼主
门派
职务
总版主
声望
+34
魅力
27
金币
4626
经验
35154
文章
1354
注册
2004-06-29
LeadBBS空间出售
[转帖]在拍卖行拍到假货拍卖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编辑同志:
不久前,一家拍卖行举行拍卖会,我经过竞价以2500元购得一部说明和标识都是某名牌的数码相机。事后,我发现这部所谓名牌数码相机是假货。我找到拍卖行要求退货,拍卖会的组织者却说,价是你
自己开的,不能退。请问拍卖行能不能拍卖假货?我该怎样维权?
任重
任重同志:
我国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该条规定说明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承担拍品瑕疵的担保责任,除非拍卖方事先明确声明不能确保拍品的真伪及品质。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可见,消费者只有在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权益才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拍卖活动中的买受人竞买标的物如果是用于生活消费,那么,他就是消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其在拍卖活动中参加竞拍的行为应受消法的调整和保护。
从你来信的情况看,拍卖人在拍品的说明和标识都注明是某名牌产品,实际上拍品是假货,这说明拍卖人存在隐瞒所知真实情况的主观故意或对不保真声明做了模糊处理,这种行为违反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你竞价购买数码相机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所以你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拍卖人“退一赔一”。
何明轩李涛
转自《法制日报》
欢迎大家光临本论坛!
[img]http://www.ruobing66.com/bbs/images/upload/2006/4.gif[/img]
发表新主题
发起投票
回复此主题
1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回复帖子 注意: *为必填项
*验证信息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帖子名称
内容(最大97K)
解析UBB代码
恢复上次发帖
当前保存
(无)
其它选项
显示签名
锁定帖子
回复短消息通知
Alt+S快速提交
Copyright
©
2003-2025 晨风暮雨 -
清空COOKIE
-
手机版
-
RSS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自心无涯论坛:http://www.ruobing.site/bbs
Powered by
LeadBBS 9.2
.
Page created in 0.1406 seconds with 3 querie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