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我的2010年版规-试行

楼主
[公告]我的2010年版规-试行
[B][COLOR=#ff0000]  一.发表帖子

  1.禁止发表与我的2010版面无关的帖子,内容空泛、过短的水帖酌情删除。

  2.禁止在论坛上发布纸条、QQ等相关私人信息。

  3.关于广告贴。任何形式的广告贴都将被删除,多次重复发布相同广告扰乱论坛秩序者,将被删除,情节严重者直接封权。

  4.关于转贴。论坛的生命力来自原创,因此我的2010年原则上不提倡转贴,但是如果网友转载的帖子质量很高或者能够对所转帖子给出自己的评论且内容不错,将予以保留,另外所有转贴均须统一加上“【转贴】”的字样。

  5.关于新闻贴。本论坛作为文学交流网站,没有专门的新闻频道,论坛应该作为讨论消化新闻之用,因此转载新闻的帖子原则上将被删除,但一些具有讨论价值的新闻或者揭露内幕的独家报道除外,对于后者,贴主一定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也将被删除。

  6.关于讨论贴。视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延展性而定,一些内容空泛且字数较少的帖子将被视为水帖删除,但对于引发高质量的跟帖,且讨论气氛良好的水帖,可以考虑予以保留。

  7.关于询问贴。网友关于此论坛或我的2010版块方面的疑问都可以发帖提出,版主及热心板油将在此进行义务解答。


  8.关于专题讨论贴。每人每天可以开讨论贴。每个网友都有开讨论贴的权利,以第一个开贴为准,再有人发表相同内容的讨论贴,将会被删除。

  9.版主有权对主帖内容中的敏感和挑衅部分进行修改或删除。

  10.就某个当期热点问题发表意见,请网友尽量找主题讨论帖,如果发表内容大致相同的帖子,原则上也会被删除。专题帖子不能只发什么和什么比赛等内容过于空泛的语言,应有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二.其它

  1.对网友以及管理员进行谩骂、人身攻击者,回帖都将被删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封权3天,再犯封权10天直至取消论坛发言权。对于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封权3。

  网友受到人身攻击后,请联系版主或在投诉贴中跟帖投诉,版主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如有自行对骂者,也将进行处理。

  2.重复发表一段话刷屏者,回帖一律删除。

  3.如帖子内容容易引起论坛内争吵或谩骂,版主有权对其进行锁帖,造谣或故意传播谣言者,看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封权。

  4.恶意外号、称呼以及和用和本版面无关的八卦内容进行攻击性言论的,按漫骂处理。

  5.有关灌水,恶意灌水回复将会删除其回复帖子,情节严重者加黑三天或者更久,减少有关沙发,板凳,路过等类似的无意义的简短回复,请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

  6.随意,无故或故意翻老贴挖坟者(时间界限为60天),禁闭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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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LOR=#ff0000]    7.对于提问贴,如果提问贴本身没有提出问题,或者发问者不与答题者互动,则一律锁帖。

  三.相关补充

  1.关于投诉:如对版主的操作有所质疑,可先在版规贴中提出,如果对版主的解释仍不满意,可再去管理区投诉;投诉网友亦如此,可先纸条联系版主或在版规贴中跟帖提出,如果对版主的处理不满意,可再去管理区投诉。

  2.本版规目前处于试行状态,网友如有好的建议或意见,可联系版主或直接在版规贴中提出,我们会酌情进行修改。

  3.禁止在本帖灌水。

  44.本版规解释权归心无涯论坛-我的2010版所有。[/COLOR][/B]
1楼
支持!
2楼
支持!!
3楼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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