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反分裂国家法》与祖国统一
| [日期:2005-04-24 1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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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峡对岸的国民党、亲民党党首相继访问大陆。其实,他们当初并没有这么急切地访问的计划,就是在几个月前他们的一些说法也和现在表白的主张不大一样。现在,就是那个民进党推举出来的台湾当政者的态度也在变化。这是为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反分裂国家法》引起的效应。 《反分裂国家法》在制定过程中,就有人极力阻挠,试图让我们放弃立法的努力,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立法他们就不得不接受既成的事实,这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他们和我们一样清楚。当法案获得通过,不同政治倾向的人们立即表现出不同的态度:有人无奈,却心不甘情不愿;有人疯狂反扑,恶毒攻击;有人冷静起来,调整思维和策略。当然,我们是非常欢迎的。而这,正是国民党、亲民党党首相继访问大陆寻求和平的背景,也是民进党的那个人从煽风点火攻击法律,攻击访问大陆的其他党领导人,到态度软化的原因。因为《反分裂国家法》从法律上堵塞了台湾独立的道理。台独就是违法。 这不能不让人觉得两岸的和平有了保障,和平统一的希望大为增加。其实,我一向认为解决台湾问题只有通过武力,久拖不决只能让台湾的民心离我们越来越远,解决的难度也越来越大。56年海峡两岸关系的历程和台湾民心的向背,以及民进党兴旺国民党衰败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眼下《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后引起的反应几乎让我的观点发生改变,也认为在解决台湾问题上,和平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可是,且慢。能有今日的局面首先因为我们在《反分裂国家法》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对对岸做了很大的妥协和让步,如平等协商,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所有问题可以谈。这些妥协和让步甚至牺牲了我们一贯坚持的一些原则,可以说是痛苦的,让人无法愉快地接受的;其次,对岸的党首强调的也只是和平与发展,是承认现状,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对等。民进党更是已经把台湾当成一个国家,在强调维护他们的国家利益。说到底,不管是台湾的政党还是台湾的民众,还是把他们管理或生活的那个小岛当成了国家的,不同的是认为那是中华民国或者台湾(国),他们需要的是我们不打他们,承认和维持现状。什么现状,就是承认他们实际上的独立。这不是很可悲的吗?他们其实只是把统一当成未来(不知道是几百年)的一个选项,把一个中国当成一种观念,或者是在承认中华民族一个族群的两个国家(或者叫政治实体)。这样一来,我们得到什么了?除了承诺,除了“脸面”,除了渺茫的希望,其实什么也没有!而长久维持现状的结果,明眼人不应该看不出国民党也好,亲民党也好都出于政党利益,有其政治企图,民进党个别人的话是不是可信我们更应该一眼看穿,他无非是玩缓兵之计的拖延战术,达到暗度陈仓的效果,对其险恶用心我们更是不能不防。试想想,而长久维持现状的结果是什么?那就是让对岸的人心越来越远,对统一的认同越来越淡薄,而最终的统一也就越来越成为一种不能实现的选项,以至被从选项中去掉。谈恋爱的人知道(这和已经结婚的夫妻不同),距离可能是感情最可怕的稀释剂,而时间则是感情的最厉害的毒药。两个人长期不在一起,还怎么交流感情,还怎么心心相印?那么,分手也就是最终的结局了。 我们强调求同存异固然有道理,可“异”毕竟是现实,毕竟需要面对,而且非解决不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绕不过去的,不同于国家与国家之间。所以,我们不应该回避“异”,而是应该采取措施消除“异”,最终化异为“同”。这样才会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才好做事,不然就是“同床”了,依然“异梦”,这样即使统一了,可能结局还是分离。 要避免台湾分裂出去,我们现在也不是没有办法。武力自然是重要的选择,其他的非和平方式也是一种选择。我还是认为非和平的方式是最好的方式。长痛不如短痛;伤口化脓、腐烂,听之任之就会扩散,感染到其他组织,也会降低人的免疫力,把伤口割掉是很痛苦,也要花一些医药费,也会有个身体衰弱的康复期,但我认为那是值得的,康复过后是一个更强壮的汉子!病一天不除,身体和心就痛一天。 台湾问题一天不解决,台独分子就会嚣张一天;那些用台湾问题做文章做筹码的外国势力就会是我们的心病,我们就会受他们的牵制,顾忌他们的态度,总是影响我们的发展,影响我们的心情。当然,武力应该是最后的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是有许多事情要做,而我们做这些事情的目的一是使武力更有威慑力,让武力解决起来更容易一点,二是尽可能争取支持我们的力量,减弱一旦使用武力带来的负面效应,排除武力在使用时的阻力;三是采取措施,把一旦武力解决成功而因为使用武力可能产生的后遗症降低到最小值。说到底,就是不放弃武力的威慑,发展自己的经济,争取对岸的民心。这,是我们现在必须抓好的三件事,而且是相辅相成的三件事,任何一件都不能放松。 另外,我想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其实只是反台湾分裂国家法。作为一部法律应该全面考虑问题,要涉及到任何人任何势力分裂国家的可能性。我们不能等到其他分裂势力猖獗起来了,又来立法或者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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