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湖南湘乡育才中学踩踏事件才过去,血的教训实在太深刻。
这事儿看似偶然,其实是必然。只要存在安全隐患,遇到一件随时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发生安全事故就成为必然。就说这回吧,就因为一名学生不慎跌倒,踩踏事件就发生了。官方消息说,8 人死亡,26人受伤。有非官方的消息透露死者可能不止8人,官方避谣,确实只有8人。至于到底多少人,并不重要。生命是无价的,死1个人是灾难,死10 个人也是灾难,因为,他们本来可以不死,因为这完全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情一发生,官方的处置倒也坚决果断:教育局长免职,校长被刑拘。这样的处理当然是必要的。可是,我倒是想问问:为什么我们没有避免这样的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的发生?为什么我们总是在一再发生死伤事故后才开始追究有关人士的责任?为什么一次次血的教训中我们还是什么也没有学会?以前这样的事件还少吗?可是在湘乡,还是有周末多稚嫩的生命香消玉殒。我敢断言,湘乡育才中学可怜的生命消逝不久,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个事件,接下来这样的责任事故还是会一再发生,又将有若干条生命成为牺牲品。
想想,湘乡的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只是一些简单的工作就可以解决。正如事故发生后学校做的,不过就是把楼道的灯亮起来,不过就是让学生分流,如此而已。为什么,我们有关责任人就没有去做呢?这样的事情,学校的领导为什么就没有注意到呢?学校的老师,包括那些班主任们,你们是没有看到还是没有想到,还是看到了想到了只是觉得事不关己而不愿意向学校领导反映呢?说到底,我看从这件事中暴露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很多人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二是对生命的漠视。
所有的责任事故的发生,无一不是因为缺乏责任心引起的。有那么一些人,身在其位,对自己应负的责任却总是毫不在乎,也许是出于疏忽,也许是由于自信可以避免。可是,作为人,就应该负起起码的责任啊,何况你可能还是具体的责任人呢?你可以不认真,你可以说你不是故意,你可以说你也不愿意看到不幸的结果。可是你有想过出现不幸结局的可能没有?你又为避免不幸的发生做了什么?其实,许多时候就是举手之劳而已,你却偏偏不愿意去做也没有做。可见,在很多人缺乏最起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缺乏责任心的情况下,我们就应该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规范。这个制度不是说发生了事故后的责任追究制,而是事先细致的、具体的落实到责任人的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是把每一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都分析到,落实到每个人的每一天的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中,以日常的职责的落实代替事故发生后的责任的承担。
其次,我感觉很多人缺乏对生命的起码的敬畏。生命是珍贵的,可是在许多人眼中,珍贵的只是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而其他人的生命在他眼中则一文不值,似乎一个人的生命就如同一只蚂蚁的生命,或者一株草的生命。其实,一只蚂蚁也罢,一株草也好,对它们的生命我们也是应该怜爱的,何况和我们同为人类的人的生命呢?芸芸众生,如沧海无边,一个生命个体在人类中就像沧海的一滴水,力量是卑微的,不起眼的。可是,难道芸芸众生不就是一个个默默无闻的生命个体组成的吗?大海不也是因为一滴滴水珠的汇集才如此浩淼无边?死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与你无关的人, 你觉得对你不会有任何影响,可就这个生命本身而言,它就是这样凋谢了,凋谢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你的漠视或者不负责任。多么可惜、多么悲哀啊!一个鲜活的生命呀,还没有尽情绽放,更不用说放射出其夺目的光华!同样,每一个生命并不是孤立的个体,它的背后同样有许多的生命在守候,也许它和你无关,可是,该有多少生命因为它的凋谢而黯然失色,甚至因此而枯萎呢?你是否又考虑到了?据说在澳门,汽车司机宁愿停下来等候行人横穿马路,可是,在我们大陆,汽车司机能减速鸣号告诉你让他先过就算很礼貌的了,有多少车是根本没有警告没有减速而从行人身边呼啸而过呢?这本身就是对待生命的尊重和漠视的一个生动的见证。
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神圣而庄严,容不得半点轻视和亵渎。让我们多一些对生命的责任和敬畏吧!如此,所有的生命都可以按照自己本来的方式愉快地健康成长,进而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甚至会绽放出美丽的光辉,照耀整个人类,当然也包括你我。
200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