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有写,也不想写时评了。因为分析来分析去,一旦追溯到事情背后的原因,总是让人叹息,让人无奈,有些话也只能点到为止,不然就会被人对号入座,或者无限上纲,给自己惹来麻烦和不利。可是,这次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当我获知背后的原因时,看到网上一些片面的评论,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几句。
10月28日,在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一辆22路公交车与一辆红色轿车撞击后,坠入长江。15名驾乘人员随同公交葬身江流。经过6天的搜寻、救援、打捞和调查,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与此同时,对于大家纷纷猜测的原因也有了答案。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被打捞出水后,公安部门对数据进行恢复,提取到的车内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公交司机与一名女乘客争执并互殴,致车辆失控。
看到这个原因后,我非常痛心,不仅仅是因为15条或者13条生命(还有2人没有找到遗体无法确认,但愿他们能逃生,可是,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大可能已经身亡只是遗体被冲走而已)的瞬间熄灭,甚至无法想象坠江过程中他们的惊恐和痛苦,公交沉入江中时他们的挣扎与无助,更少因为这不是自然灾害,是典型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人祸。人们会说:如果那位女乘客不去与司机争执,不去殴打司机这一切就不会发生;如果司机能冷静点不与乘客争吵,不还手,或者把车停下来再处理,车也不会偏离方向。可是,事情已经发生,大错已经铸成,罪恶已经发生,生命的消逝变成现实,假说已经没有意义。于是,人们开始追究司机与乘客的责任。
按说因为改道公交车无法经过该乘客需要去的站点,乘客虽有不满,附近下车就可以了。可是她不依不饶,置自己和一车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去与司机争吵,甚至殴打司机,是直接的诱因。其蛮不讲理的背后则是赤裸裸的自私,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的缺失。该不该担责?当然应该!该不该指责?当然已核应该!
一车人的生命安全系于公交车司机一身。面对乘客的纠缠该怎么办?是考虑个人的误会与委屈,还是为全车人的安全着想?这样的选择本来毫无问题,甚至本来就不应该有选择。特定的身份,应有的职责担当,决定了司机不应该与乘客相互争吵,更不应该在乘客殴打的时候将手从方向盘上松开去还手。我们看到的同样是职业道德的缺失和个人品德的卑劣。对事件的发生当然要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事情就到此为止了?除此之外呢?还有没有需要我们思考的地方?或者,还有没有人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原因分析到这里,责任追究到这里,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的话,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对一般社会公众来说也许就够了。可是,真的够了吗?如此重大的事件,教训应该非常深刻,需要我们多维度进行反思。深刻思考事件背后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才可能避免类似的事件的发生,减少公交或者其他社会事故的发生。
比如,是什么导致这位乘客如此蛮不讲理的?她的自私,她的社会责任的缺失是怎么造成的?也许有个人性格的原因,那么是不是还是有社会环境的影响?是不是可能是社会大众某种群体化情绪的反映?是一种社会戾气的表现?
再比如,这个司机为什么敢置一车人生命安全于不顾,与乘客对炒进而发展到腾出手来与乘客对打的?我相信,一开始乘客可能并没有直接骂人打人吧?矛盾肯定是一步步激化的。也许是一开始有不满,在得不到司机耐心的解释后,或者对司机的解释不认可后慢慢地可能有点喋喋不休,然后是责骂,最后才火气难消才去打司机的吧?这个过程中,如果司机能冷静点,能合理处置,是不是可以给乘客的火气降降温呢?司机这种违背职业道德的处理方式背后是不是也有社会的原因?
接下来,我还想问:这时候,车上的其他乘客在干什么?他们不知道司机与乘客的争吵给行车安全造成的威胁吗?不知道一旦司机不能安全驾驶会给自己、给全车人的生命安全带来现实的危害吗?为什么就没有人出面制止呢?有多少人是抱着事不关己的心理?又有多少人是抱着看热闹的态度?有多少人可能想劝阻而终于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终究还是没有开口?在事故已经酿成的时候,是不是有点后悔呢?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另外的13名乘客这种冷淡甚至冷漠的态度的?要知道,在一辆公交车上的人可不是旁观者啊,你不是对别人冷漠,是对自己生命与安全的漠视啊!乘客们这种态度的背后,是不是也有社会的原因呢?
一个人有点私心很正常,可是私心太重,只顾自己不关心他人最后自己也顾不上;只爱自己不爱他人的人也会失去别人的爱,这是一个教训。如果我们的媒体多进行一些积极向上的宣传引导,我们的有关部门多开展一些正面健康的教育,我们整个社会就会多一些正能量,多一些和顺之风,清新之气,在这样的引导下,在这样的教育下,在这样的感染和熏陶下,和谐而美丽的社会里就会多些健康而平和,善良而负责,积极而光明的心理。这样的纯粹人为的悲剧,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这,就是我从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引发的一些思考。
愿我们的社会更美,美丽的社会是由美丽的人构成的,也是因为有美丽的人在建设,而美丽的社会也会影响更多的人变得美丽起来。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