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感情
| [日期:2004-10-16 13:5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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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写过一篇小文,叫《亲情友情爱情》。于人,最不能摆脱的就是一个“情”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人是俗物,而“情”便是俗中之大俗者也,故岂能没有感情?“情”中一般以为最俗的莫过于亲情了。一食一饮,锅碗盆瓢,柴米油盐,自然俗不可耐,不过也俗得自然,俗得亲切,俗得单纯。友情当然也俗了,酒喝得烂醉是朋友真义,见面吵得不可开交是友谊的表征。可我看来最俗的莫过于爱情了。卿卿我我,耳鬓厮磨,发展到最后,同床共衾,肉体交融,便是人间最大的俗性或者叫动物性。如此说来,无情便不俗了?俗则不俗,可人到了无情的地步,便是连动物都不如了。所以古人云“无情未必真豪杰”,所以,俗便是真,便是善,便是美了,是人人仰之盼之趋之了。 其实,于人而言,确实是有亲情友情爱情之外的第四种感情的。亲情堪珍友情可贵爱情难求,这第四种感情是更为稀罕的了。因为一般人是很难遇到的,就算偶尔遇到了也往往把握不好,不是发展为友情爱情亲情了,便是化作陌路甚至转为怨仇,殊为可惜! 也许我们无法有一个词对第四种感情作出概括,就像“亲情”、“友情”、“爱情”那样。她比友情更深,比爱情更真比亲情更醇,最大的特点是,她不俗!可是,人终究是俗物,所以正如我前面说的,能遇见她的人少,会把握她的人更少,而能自始至终拥有她的人便自然是凤毛麟角了。她可以是男女间超乎爱情之外的绝对的纯洁,是同性之间高出友情之上的彻底的同一,也有至亲所不具备的那种彻悟和豁达。 也许这只是梦幻里的境界吧?也许因为我是如众多凡人一样的俗人。我想,即便我遇见了,也是不能把握好的,自然也是不配拥有的。不然,就不会有《风雪夜归人》里的郑小娟和谢尘心,也不会有《叶落花开时》里的袁亦航和郑月箫,不会有那些虚构的情节。我是把心思寄托在小说中了,在那里寄托我的希望,因为不敢对现实对那种美好的“情”有任何亵渎。可是,也许是因为我还是太俗,我还是不禁从小说里出来张望,发出一些含混的声音,打破夜的静谧,搅开湖的涟漪。 于是,我又担忧起来,惊惶起来。我知道,我是该期盼,还是该沉淀,是该感到幸福,还是感到忧伤。我知道现在是夜晚,寂静的夜晚,而我只是属于夜晚的,而且是没有月夜没有星的夜。可我还是渴望天明,羡慕白日里愉快地歌唱的人们。然而,我知道我是走不出这黑夜的。于是,我就在夜里沉思,在夜里浮想联翩,在夜里写字,写虚幻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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