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安全:公司立法的价值目标

[日期:2004-11-04 17:12:04] [字体: ]
引入效率的判断标准,弘扬私法自治,才能实现中国公司法律制度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效率与安全:公司立法的价值目标 
薄燕娜

  市场经济需求契约的存在,私法自治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一个开放的时代,在一个诚信的社会,自由为价值的充 
分发展提供了必须的土壤。人们希望通过自由的交易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财物,人们甘心自觉自愿而不受外界因素干扰地限制自己的行为。只有当市场主体获取信息不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时,尤其是当交易一方不能够自由行动或者是不能理解他做的承诺所要背负的义务,甚至将对他人产生不利时,国家强制才有了正当化的理由。此时,国家强制一般通常以强制性规范为其法律表现形式。既然强制是一种限制和管理,这些规范自然禁止不受其管辖的自主选择,在这一意义上,自由被剥夺了。强制性规范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它的产生本身是附带着诸多副产品的。
  公司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是重要的经营主体,也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组织细胞,公司的发展和繁荣与社会财富的增长、社会文明的进步息息相关。基于此,公司立法成为法律工作者所关注的焦点。公司就其本质而言,是企业的管理者和人、财、物提供者所缔结的一系列合同的联结体。既然各方参与者通过合同缔造了一个公司,其最为理想的安排是各方均能受益,将做大的蛋糕共同分享。然而应然并非实然,谁投资、谁受益,既然公司的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股东是公司所有人的理念造就了公司的价值追求在于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在公司有限资源的分配中,债权人、董事、经理、雇员等其他公司参与者的利益将被不可避免的忽视。公司若要成为有意义的实体存在,必须担负的责任是既要最大限度地谋求经济利益,又要平衡公司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利益。正因如此,法律需要作用于公司领域。尽管法律对公司事务的作用是有限的,公司参与者可借助于其他的路径,如合同的约定来弱化法律的限制,但是法律并非因此就变的无足轻重、无关紧要。为公司立法,一来为公司提高效率、赚取利润努力,二来为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平衡主持公道。鉴于公司作为主要市场主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和背负的社会责任,公司法的价值目标就表现为对效率与安全的维护。
  效率存在的要素是自由。调动公司参与者的积极性,保障自由地投资、自由地交易、自由地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才可以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社会成本,才有效率实现的可能性。在公司法中,对投资与资本筹集自由的要求,将效率体现得淋漓尽致。公司法必须能够充分地保障股东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市场决策,自主地决定投资多少、投资什么、投向何方,而投资者的抉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规则。如此以来,资本的社会化和资本的流通得到保障。但公司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必然会为财利之争而引发纠纷。为了去私,实现民无争,公司法将努力缔造一种秩序与和谐,将希望寄托于对安全的期待,因而就有了对股东出资形式的严格限制、对公司信息的强制披露等要求。
  在中国,基于法乃王者之法的观念,对安全的重视所体现的强制性立法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公司法不得不纳入大量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目的是借以保障公司参与者能够享受到同等的待遇,避免为一己之利而害及他人之违规行为的出现。然而公司法本身却不能解决以下的弊病:首先,条文的表达不够准确或者执行欠缺严格监督,即使是在文字表达上使用“应当"而非“可以"的词汇,该规范本身对公司及其参与人的限制也是极其微弱的。他们各行其是不可避免,公司法对此无能为力;其次,市场交易活动的开展有赖于双方讨价还价的磋商,强制性法律规范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阻碍了许多有效交易的实现,或者致使公司参与者在进行合理合法的交易中产生大量的费用,耗费社会成本;再次,国家强制导致法律的滞后,当实践中规避或变通法律的做法俯拾皆是时,国家只得借助于位阶不高、效力不强的司法解释辅佐实施。更何况,大量强制法的硬性规定,使我们沉迷于公司法是“私法"还是“公法"的困惑之中。然而,毕竟公司法的“私法性"是无论如何都不可动摇的。
  如此看来,当公司法在效率与安全的价值追求中出现了迥异的法律要求时,为了实现各公司参与人合作中潜在的利益,有效地解决他们合作中的冲突,发明法律制度以规范行为的人们必然要进行一次选择和判断,以实现所有参与人最优的战略组成。对于中国公司立法,尤其是针对强制性法律规范繁多的立法现状,实现这种组成,单单强调公司信用在交易安全中的地位已经不够。保证公司资本增值、保值的公司立法是必要的。只有这样,股东的财富才得以增加,公司负担社会责任的能力才足以增强,公司内部之间、与公司交易相对人、公司管理者等各方主体的利益才可以最大限度的得到满足。
  总之,面对严格有余宽松不足的中国立法,引入效率的判断标准,弘扬私法自治,才能实现中国公司法律制度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阅读:929次  

复制 】 【 打印 】 【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5-05-12 17:1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4-01-05 17:09:05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2023-12-22 14:12:12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2023-07-10 20:18: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2022-04-25 15:58:25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