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民事官司:如何上诉

[日期:2005-07-16 11:13:02] [字体: ]
                                                    三、如何上诉

1、什么是上诉?上诉状应如何书写?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据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以求撤销或变更该判决、裁定,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诉讼行为。 
提起上诉应提交上诉状,上诉状的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上诉状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注:
1)本上诉状供民事、行政案件的公民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上诉人”、“被上诉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上诉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
  3)“上诉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上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

2、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法定期间是多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提出上诉应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发动第二审程序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是第一审判决、裁定所指向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规定允许上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
(三)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应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

4、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怎么交?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5、上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视为撤销”,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了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调解书生效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6、上诉案件在哪里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这是民事诉讼法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办案原则在第二审程序中的具体表现,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

7、法律是如何规定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8、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如何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9、上诉案件采取什么审理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径行判决为例外。开庭审理,是指直接传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到庭,开庭调查、辨论、合议庭进行评议和作出判决。所谓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实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

10、上诉案件应在多少日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1、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吗?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2、上诉需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上诉仍然应当交纳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的,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申请缓、减、免交,但未获人民法院批准后,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13、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吗?
提交上诉状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形式要件,采用上诉状有利于明确上诉人请求的范围,从而为上一级人民法院明确审理的对象和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原告可以口头提起诉讼。

14、在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提出上诉的怎么办?
在上诉期间内,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行使上诉权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哪些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依照破产程序所作的宣告破产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都不得提出上诉。

16、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裁定有哪几种?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裁定有四种:
1)不予受理的裁定;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3)驳回起诉的裁定;
4)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17、上诉允许撤回吗?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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