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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审判案件,要快还是要公正?
1996年我国修订《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时,确定了一系列新的刑事法律原则,包括疑罪从无、罪行法定、罪行相适等。
  而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又一次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调研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74岁的陈老是我国著名的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1996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他曾受立法机关委托担任刑事诉讼法前期修改小组的组长。
  记者:法律制定后既要保持稳定性又要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现阶段为什么要修改刑事诉讼法?
  陈光中:刑诉法再修改的理由,一是刑事诉讼法进一步现代化的需要,二是刑事诉讼法和联合国人权公约所规定的刑事司法准则相衔接的需要,三是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实现司法文明化、法治化的需要。
  记者:结合这次修改宪法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您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会有什么建议?
  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刑法要惩罚犯罪,但必须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开宗明义都规定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对此,我认为应把“保护人民”改成“保障人权”,因为二者是有区别的。保护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不包括所谓敌人或犯罪分子。而人权是作为人应享有的权利,即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人也有人权。这一修改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都包括在内,不仅仅是字面意义的修改,而是涉及到观念问题,对被追究者权利保护的问题,而对被追诉者权利的保护是衡量刑事诉讼法是否民主、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此,我认为要正式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现在刑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到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障不够有力,同时要注意我们保障人权是与打击犯罪相结合的,二者要平衡,不能偏废。
  记者:近年来,法学界、司法界甚至老百姓越来越认识到程序正义、程序公平的价值,您认为,刑诉法再修改如何回应这种要求?
  陈光中:程序的观念和意义,随着社会进步,逐渐被发现,被承认,被认同,体现到法律里面去。现代社会,程序本身就是文明的体现,法治的要求。刑诉法再修改时应当强调要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中规定的“为了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把刑事诉讼法作为保障实体公正的工具,这一规定忽视了程序本身民主、文明等内在价值,具有片面性。我们主张在基本原则中规定程序法定原则,体现程序公正的价值,通过正当程序来发现事实真相,把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一方面主张实体、程序并重,另一方面根据现在中国现实,主张更多关注程序价值的实现。在修改中要使程序更加公正,使程序人权体现得更加充分。
  记者:在老百姓眼里,打官司是件复杂的事情,繁复的程序,费时费力,刑诉法再修改怎样才能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
  陈光中:关于如何提高效率,我们主张通过简易程序多样化、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等来实现,不仅在审判阶段,在侦查、起诉阶段也要体现效率问题。
  我本人还主张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不能为了效率过分牺牲公正。西方有句法谚说:“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我个人补充一句“早到的不公正更不公正”,同时不公正也不利于实现效率。对于错判的案件当事人会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会申诉,直到错案纠正过来为止,而且还涉及到赔偿问题,这样实体不公正,效率会更差。我也承认过分强调公正在人力物力上会有限制,在实体与程序上过于苛求必然会降低效率,所以为了效率有时难免会牺牲公正,但是我不主张牺牲过大,司法的灵魂或者说核心在于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纯粹的行政行为效率很高但那不是司法,为了实现公正,司法必须有一套程序,令人感到庄重、神圣,要显示出司法的威严。老百姓去法院是为了讨个公正的说法,并非为了图快,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一般要取公正的价值,简易程序的改革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记者:我国目前尚没有单独的证据法,在此次修改刑事诉讼中是否会增加关于证据的规定?
  陈光中: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模式有两种考虑:一是,刑事诉讼法典单纯规定程序问题,证据部分仿效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制定一部三大诉讼融为一体的、统一的证据法典。二是,按原大陆法系模式,证据法同三大诉讼法结合在一起,我们就是这样做的。现在来看,主流倾向于第二种意见。
  记者: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225条,再次修改时是不是会增加很多?
  陈光中: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我所见到的刑事诉讼法典中最少的,有很多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公、检、法三机关的解释共有1444条,可以考虑把司法解释中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条文吸收进去,至少要加1倍以上,500条或者更多。到2010年我国要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刑事诉讼法也要完备。十六大规定要完善诉讼程序,法典的内容要科学,条文也要完善,比如测谎器、窃听、卧底等问题都要补充进去。我个人认为法典不能总是修改,这次修改至少应适用20年,要一次性到位,今后可以再进行小的修改和完善。

   (人民网北京4月14日讯,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周刊策划、供稿,编辑:刘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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