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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冰
2005-12-08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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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夫妻离婚后债主上门,无有效原始欠据谁认账谁还钱
法制日报讯 李丹 贾晋璇 记者郭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孙某和罗某离婚后不久,孙某的战友张某拿着一张已被水洗过的欠条,要求二人偿还欠款。孙某承认该债
务,罗某却认为此笔债务与自己无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鉴于孙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张某的借款由孙某偿还。
2004年5月,孙某与妻子罗某因感情破裂被法院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孙某曾主张夫妻双方对外有债务,但却没有具体指明为何种债务,债权人是谁。因此法院以夫妻双方的对外债务,应由债权人主张为由未予以处理。
今年6月,孙某的战友张某拿着一张欠条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罗某立即偿还其欠款17万元。审理中,罗某请求法院对张某提供的欠据进行司法鉴定,但不久之后张某就撤诉了。又过了两个多月,张某重新起诉,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17万元欠据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了一份被水洗的“原始欠据”,可是这份“原始欠据”早已模糊不清,无法与复印件进行核对。审理中,孙某对该借款无异议,并表示同意偿还。妻子罗某却主张与丈夫孙某共同生活期间根本不欠外债,该笔债务是孙某为侵吞夫妻共同财产而编造的。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未能提供原始欠据,因此不能认定该笔借款行为发生在孙某、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鉴于孙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关于自认方面的规定,判决欠款17万元应由孙某自行偿还。
一审宣判后,孙某不服提出上诉,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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