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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标语要接受文明和法治的洗礼
    新闻背景:
      [FACE=楷体_GB2312]“我是东北人,在汉口火车站下车想问个路,结果别人都指着一个大大的蓝色提示牌不理我,牌上写:‘请不要搭理陌陌生人问话,谨防上当受骗。’这牌子让外地人看了很不舒服。”9月14日,湖北省汉口火车站旁公交分局汉客派出所立的一块提示牌引起了外地游客的异议(《武汉晚报》9月15日)。[/FACE]
    [FACE=楷体_GB2312][/FACE] [ALIGN=center][B][SIZE=4]标语要接受文明和法治的洗礼[/SIZE][/B]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杨涛[/ALIGN][ALIGN=right] [/ALIGN]
      可以理解,派出所立这样一块标语牌、提示牌,其本意是好的———提醒外地游客谨防上当受骗。不过,这样的标语牌却在另一方面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硬生生地割裂,让外地来的游客在当地成为聋子、瞎子。因此,这样的标语引发社会各界的非议,也就自然而然了。
      标语是政府部门机关的外在形象,不仅能反映一个机关的心态,也能体现该机关的水平。在我们这样一个标语大国,人们往往通过标语来评判执法的动态与执法的水平。然而,如今一些机关的标语却是随意制作,凸显出一种可怕的心态和语言暴力。
      有些标语赤裸裸地体现了权力的张扬。比如“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们就影响他一辈子”、“谁与招商引资企业过不去,就是与蛟河人民过不去”、“敢与政府对着干,当时就叫谁难看”。这样的标语直接表明,在张贴标语的机关看来,权力大于一切,权力要干的事情,不管是否合法,都必须执行,违反者将遭到可怕的报复;权力大于法律,管理就是“整你”,执法就是处罚。这样的标语,理应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有些标语,则明显表明标语张贴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比如,“小孩放火,父亲坐监”,众所周知,大人对于小孩具有监护职责,如果真的小孩放了火,大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现代社会,早就摒弃了刑事责任“连坐”的制度,小孩放火,大人不可能“连坐”坐监。张贴这样的标语,无非是对人们进行暴力恐吓。还有,一些地方张贴的“越级上访违法”,上访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知“越级上访”违了哪门法律,违反了谁制定的法律?张贴这样的标语,除了表明张贴机关在法律上的无知和让民众耻笑外,别无用途。
      有些标语,则直接使用不文明的语言进行诅咒。比如“毁树一行,先死他娘”,这样的标语除了给人一种可恶的感觉外,还能期待它能带来什么文明效应?还有些标语,则是对上级口号的拙劣模仿,比如什么“以通情达理为荣,以胡搅蛮缠为耻”“以合法补偿为荣,以漫天要价为耻”“以签约交房为荣,以上访强拆为耻”。还有些标语,虽然本意是好的,但却一棍子打倒了所有的人,比如“请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谨防上当受骗”,这就将所有人的都列为对立面了。其实,这样的标语只要更艺术一点,比如改为“谨防以故意搭讪的形式进行诈骗”,则可能会让人更能接受。
      那些毫无法治意识、渲染权力万能和发泄语言暴力的标语,不但败坏了执法机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而且也会污染整个国民的精神。因此,有关部门在出台宣传标语时。一定要自觉谨慎考虑,多接受公民的举报和建议,要经常性地对标语进行清理,甚至从标语身上看出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本身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将标语关进笼子,也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一部分,让权力不再肆意妄为;将标语关进笼子里,也有利于净化我们的语言环境,让我们更多接受文明和法治的洗礼。
    [img]http://www.ruobing66.com/bbs/images/upload/2006/2.gif[/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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