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拿什么来回报爱心?
| [日期:2007-08-15 08:4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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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读者》上的一篇文章:《爱心能否要求回报》。文章摘自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栏目。一边看着文章,我一边感到难受。看完文章,内心无法平静。我突然有一个想法,对女主人公王艳玲来说,她可以疑惑:爱心能否要求回报?而对我们其他人来说,对整个社会来说,我们不能这么疑问,而是应该思考:我们拿什么来回报爱心! 是的,付出爱心的人,在付出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回报,因为即使有回报,这样的回报与他的付出必然极大地不对称。所以对一个普通百姓来说,如果他追求回报是不可能付出爱心的。我这里强调的是普通百姓,而排除了社会公众人物或者企业。因为对公众人物来说,他可能有追求社会美誉度,进而实现个人经济利益的意图;对企业来讲,肯定也有广告目的。可是,一位普通百姓,他试图得到什么?没有!他的爱心只能是淳朴的爱,发自人类的自然情感。可是,如果当这位爱心付出者遇到了自己无法克服的困难,我们的社会,其他的人们又该如何呢?这位爱心付出者,无私地把爱奉献给了社会,给了那些需要他帮助的人们,此时,自己却面临困境,我想,任何一个有爱心,有良知的人都应该知道怎么办!如果他在需要社会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社会,周围的人对他却是那么冷漠,不仅仅让他自己伤心,恐怕其他人也会为他感到不值得,那他们在为他人付出爱心之前是不是要掂量一下该不该付出呢?如果他们因此而不愿意付出,社会上就会少了许多有爱心的人们,也就会有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无人帮助了。 王艳玲,一个普通女工,先后资助10个孩子和一位大学生。可是,她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资助的呢?10年前,她从工厂下岗,开过出租车,推销过商品,送过纯净水,开过网吧,最后开了一家小饭店。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在自己条件很差的情况下资助他人的女性,自身也遇到了无法克服的困难。因为资助他人,自己上大学的孩子没有钱交学费,只好申请助学贷款,如今4万多元的贷款到期无法归还。此外,母亲病重需要大笔医药费无处筹措,还有一个需要她设法治疗以维持生命的得了尿毒症的前夫。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简直可以说无法承受,如果没有社会的帮助,根本无法解决,而她不仅再无法资助需要她的那些孩子,而且自己也会深陷绝境,对社会和人们的冷漠而哀怨。 所以,对这些付出爱心的人们,不是一个该不该回报的问题,而是一个怎么回报的问题。 这些,首先是政府要考虑的。首先,政府应该有救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的完善的制度,尽量减少社会的负担,减少需要有王艳玲这样的人去关爱的人们;其次,对为社会付出爱心的人政府要有鼓励的措施,增强他们的帮扶实力,方便他们更好地实施爱心行动,而不仅仅是空洞的虚幻的荣誉;最后,对那些付出爱心的人们在深陷困境时政府要有救济的制度和办法,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积极的导向。 当然,除了政府,社会上的每个人也有自己的责任,尤其是那些社会公众人物,那些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较多的人们。他们应该更多地回报社会,帮助政府来扶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当然更应该包括那些为社会付出过爱心的人们。同时,我感觉到,王艳玲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都去帮助他人,既有她的爱心,也不能说没有社会的压力。如果她舍弃了他们,难免不受到社会的指责,因为在有些人眼里,自己可以不帮助别人,而王艳玲不帮助别人就不应该,谁让她是爱心使者呢?所以,当她前夫罹病时,虽然她毫无义务,还是有她前夫的同学说她既然可以帮助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不能帮助与自己一同生活过的人。可是,我毕竟要问,那些指责王艳玲的人呢?难道你就不该付出爱心吗?所以,对于社会来说,我希望不要给爱心人士任何压力,他们帮助别人并非理所当然,这不是他们的义务,而我们同样应该力所能及地和他们一同分担。 在这方面,公共传媒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王艳玲这样的爱心人士,在整个社会形成对他们的敬爱之心,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爱心救助的行动中来。当爱心人士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时,宣传对他们的救助同样是必要的,不要让这些爱心使者们在自己付出爱心后却遭遇爱的荒漠,要形成爱心人士也需要爱心的社会氛围。 其实,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仅仅是对王艳玲爱心的赞美,也不仅仅在于呼吁对她的帮助,也是希望通过呼吁政府对爱心人士的关心与社会、媒体对爱心人士的爱心,让爱心人士也感受到社会的爱心,也让更多的人愿意走进奉献爱心者的行列。如此,我也算尽了自己的一点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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